受理单位:常德市渣土管理办公室(市容环卫大队)
许可依据: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、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》、《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条件的规定》、常政通告(2003)1号
车辆的要求:
1、 国家发改委汽车目录的车型
2、 领取了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《机动车行驶证》
3、 符合渣土管理部门关于车辆密闭性能的要求
申请对象:市城区各渣土专营公司
车辆审验:
车辆审验标准如下:
1、 车厢上盖完整,无破损、变形或孔洞
2、 车身完好清洁,无破损现象
3、 后挡板坚实、无破损,挂钩牢固
4、 车身颜色为桔红色,公司门牌号码、车牌放号齐全
5、 车辆灯光齐全,车辆工作正常
以上标准如有变动,以渣土管理部门的通知为准
办事程序:1、每月由各渣土专营公司负责人到渣土办公室带齐相关资料,提出办证申请并填写《常德市建筑垃圾渣土处置申报表》(可从市政府网站上下载)
2、 到市政务中心业务窗口办证 、 发证
办理时限:即办(每月月底办理下月建筑垃圾渣土处置证)
受理途径:市政务中心业务窗口
相关表格:常德市建筑垃圾渣土处置申报表(点击下载)
联系方式:7715745(办公室)